●“消费者会看中品牌的价值、知名度,但是更注重产品的质量、实用性。”
社会上有各种各样的品牌排行榜,10强、50强、100强都有,有一些坚持客观标准,公认度比较高,但是也有很多排行是出于营利目的,在不透明的情况下操作形成的,“现在工商总局在研究怎么规范这一类的行为,形成规范、有序的商标品牌价值评价体系。”
各类品牌排行榜的评选不仅会扰乱行业市场,造成真假品牌难分的局面,还会给消费者的权益造成危害,企业由于“评选”造成的额外成本也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。不仅是企业为各种“评选”“排名”奔波劳神,消费者无辜成为“荣誉”背后的“埋单者”,反而给品牌排行产业发展提供了便利,破坏了市场环境。
新房预装修的张女士在建材市场选购产品时表示:企业是想借助这些虚假的光环来获取利润,打开市场,殊不知更多精力应当放在产品质量的保障、售后服务的提高等方面,“消费者会看中品牌的价值、知名度,但是更注重的还是产品的质量、实用性。”
我国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,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,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。工商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消除影响,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、2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如果商家在店堂内摆放或者悬挂的是虚假荣誉,同时又以此向消费者推荐,就是违反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的行为。
张女士建议:“应当引导市场维护公平竞争,营造良好的市场评比环境。现在很多企业总是在发展道路上犯低级错误,盲目追求品牌知名度,获得多少荣誉证书,甚至是申请多少专利,总把这些当做抢占先机的噱头,但是这些荣誉不是支持企业能走得远的资本。企业应当知道自己的发展重心到底在哪方面,宣传得再好、广告再响亮,产品不行还是没用。”